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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新聞/北市稽查健身中心 近2成不合格

國內運動人口逐年成長,許多人喜歡到健身中心運動,為確保運動場館之安全並維護消費者健身權益,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與體育局、消防局、衛生局、建管處及商業處聯合稽查轄內89家公私立健身中心,並於本(26)日召開記者會公布檢查結果。

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本次檢查之對象除知名大型連鎖健身中心外,亦包含本市各運動中心、設有健身房之複合式俱樂部及市立各級學校委外經營之運動中心等場館。查核重點包括「消防安全」、「建築物安全」、「健身房設備及安全管理」、「人員、場地及衛生管理」及「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等項目,經查初檢不合格16家,不合格率近2成,其中以極限運動中心內湖店有4項缺失最嚴重,迄今仍有3家業者待複檢。

陳信誠主任消保官表示,本次缺失項目包括消防不合格、未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教練證照失效或未提供、履約保證資料過期、AED未上網登錄等項。

體育局專員蔡嘉慶表示,針對初檢不合格業者,除各局處依規定限期改善另行安排時間進行複檢外,該局將列為重點查核對象,加強抽查頻率。目前尚待複檢的「極限健身中心內湖店」,其履保資料不符規定,體育局已限期改善,如未改善將依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40條之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消防局專員呂佳憲表示,針對消防不合格之11家業者,該局已限期改善,目前「極限健身中心內湖店」尚待複檢,若未改善將依消防法第40條之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建管處股長李秋林表示,本次共2家業者未依建築法規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分別為「Curves可爾姿文山保儀店」及「My Fitness & Beauty」,目前均尚待複檢,倘業者未於期限內改善,將依建築法第91條之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另衛生管理及商業登記部分,本次查核均合格。

陳信誠主任消保官進一步指出,本次查核以消防不合格占最多(11家),顯示業者之消防意識不足,一旦發生公安問題,後果恐不堪設想,他呼籲業者皆能落實消防設備之維護管理,重視消費者安全,未來市府仍將持續稽查健身場館,民眾如發現業者有相關違規情事,歡迎隨時向市府通報檢舉。

陳信誠主任消保官最後表示,健身中心相關之申訴案件多屬會員收費及解約退費等爭議,提醒消費者切勿急著簽約,應先就業者所提供之契約詳細審閱、檢視場館環境、瞭解相關權利義務,並衡量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後再行簽約,以避免相關爭議產生。如有任何消費上之爭議,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以尋求協助。

圖/GFMG

資料/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GFMG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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