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美新聞/105年臺南市府城盃全國健美賽7/29報名截止 征戰南台灣
為響應全民體育,提倡健美運動,促進活力健康,厚植國力,提振南台灣健美風氣,臺南市政府、社團法人臺南市體育總會,共同舉辦105年臺南市第14屆府城盃全國健美錦標賽。
報名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6歲以上身體健壯者,均可報名參加(含僑生)。
報名資訊 日期:即日起至7月29日止。採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以7月29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 報名手續:
1. 繳交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個人報名費貳佰元,團體報名費壹仟元,隨同報名表(如附件)掛號寄本會,未交報名費視同未報名(比賽現場恕不接受報名)。 2. 為使現場音樂播放無誤,請於報名時一同繳交個人表演音樂(如無個人表演音樂,則統一由大會公用音樂撥放),請先行剪輯1分鐘長度(以參賽報名選手命名檔名),以光碟儲存連同報名資料繳交,或mail至magic6312@gmail.com,比賽現場恕不受理繳交表演音樂。 3. 臺南市體育總會健美委員會(70046臺南市府前路一段176號4樓,電話:06-2287428)。
報名簡章下載:105年臺南市第14屆府城盃全國健美錦標賽報名簡章
圖/社團法人臺南市體育總會
參賽分組
團體(限男子成人組)或個人均可。
男子成人組
每隊限8人,每一量級不得超過2人。
60公斤級:60公斤(含)以下。 65公斤級:60公斤至65公斤(含)。 70公斤級:65公斤至70公斤(含)。 75公斤級:70公斤至75斤(含)。 80公斤級:75公斤至80公斤(含)。 85公斤級:80公斤至85公斤(含)。 90公斤級:85公斤至90公斤(含)。 +90公斤級:90公斤以上。
男子青少年組
每一量級不限人數;依亞洲健美聯盟規定,年齡23歲以下(民國81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者)。
70公斤級:70公斤(含)以下。 +70公斤級:70公斤以上。
男子壯年組
依年齡區分三級比賽。
40~50歲(生日為64/12/31〜55/01/01間)。 50~60歲(生日為54/12/31〜45/01/01間)。 60歲以上(生日為44/12/31以前)。
女子組
採不分級制。
比賽資訊
時間:民國105年8月13日(星期六)13:00。 地點:台南市勞工育樂中心 (暫定,截稿前未更新,以臺南市體育總會最後公布為準)。 過磅時間:民國105年8月13日(星期六)11:00-12:00,逾時未過磅以棄權論。
裁判會議:民國105年8月13日(星期六)10:00-10:30。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社團法人臺南市體育總會。 指導單位:中華民國健美協會。 協辦單位:臺南市體育處、力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天下健身運動中心。 承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健美委員會。
圖/社團法人臺南市體育總會
獎勵規則
1. 採用最新國際健美比賽規則。 2. 各級前3名優勝選手由大會各頒給優勝獎盃(牌)乙座,獎狀乙張;4、5、6名頒給獎狀乙張,以資鼓勵。 3. 團體優勝前3名由大會頒給優勝獎盃(牌)乙座,獎狀乙張;4、5、6名頒給獎狀乙張,以資鼓勵。
4. 各組錄取前6名,分別給予7、5、4、3、2、1分。 依各隊所得積分多寡決定團體名次,遇兩隊積分相同時,以得第1名積分多者為優勝,依此類推。
罰則規則
1. 拒絕上臺受獎或受獎後折損獎狀、獎盃者,立即取消該得獎名次,由次一名次得獎選手遞補,不得異議。 2. 在比賽期間若有違反本規程情事者,如冒名頂替者,一經查出取消比賽資格。 3. 參賽選手一率參加開幕典禮,未參加者以棄權論。 4. 參賽選手當日禁用膚色劑或嬰兒油等油脂類塗抹劑,經帶隊裁判制止無效後,報請裁判長取消競賽資格。
其他規則與注意事項
1. 比賽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 2. 選手或職員不得於比賽現場或賽後直接質詢裁判及主辦單位,應向設在比賽場中之審判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並繳納保證金新臺幣伍仟元,審判委員會認為申訴無理由時,得沒收其保證金。 3. 選手報名時,請檢附國民身份證正反兩面影本乙份。 4. 選手過磅時須繳驗國民身份證正本,以利裁判員檢驗。 5. 選手複磅以1次為限。 6. 每位選手只可就男子成人組、男子壯年組、男子青少年組或女子組擇一報名參加競賽。 7. 男子選手必須穿著乾淨無不雅之健美褲,禁止穿短褲或內褲。 8. 女子選手必須穿著無不雅之兩截式比基尼健美衣褲。 9. 報名表如不敷使用得自行影印。 10. 大會不提供熱身器材,另請選手自備。 11. 本競賽規程未盡事宜,大會得於賽前隨時修正公佈之。
12. 本項賽事舉辦期間場地之公共意外責任險由主辦單位負責辦理,各參賽隊伍與個人請務必自行辦理其他必要之保險事宜。
資料提供/臺中市體育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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