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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美新聞/105年全國古典盃健美錦標賽競賽 2/1(一)截止報名

響應全民運動,發展健美運動。

選手資格

凡台澎、金馬地區之中華民國男性國民,均可報名參加比賽。

報名資訊

日期:自即日起105年2月1日截止,採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亦不接受傳真報名。 地點:中華民國健美協會 (110台北市信義路四段401號10樓)。 電話:(02)2723-9177#120 方式:不限年齡,分團體與個人兩項,團體報名每隊不得超過5人,每一團體隊伍的同一級參賽者,最多2人。報名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個人報名費$500元,團體報名費$2,000元,掛號郵寄或親洽中華民國健美協會報名,比賽現場不接受報名及收取報名費。因故未參賽,將扣除行政作業相關所需費用後,餘款將予退還。

圖/GFMG

參賽辦法

各級參賽人數不滿三人時得視狀況,由大會採取併級。

古典健美組

有 身高及 體重上限之限制分為五級 1.身高168㎝以下:體重上限=身高-100公斤 2.身高171㎝以下:體重上限=身高-100+2公斤 3.身高175㎝以下:體重上限=身高-100+4公斤 4.身高180㎝以下:體重上限=身高-100+6公斤 5.身高180㎝以上:體重上限=身高-100+8公斤

比賽資訊 時間:105年2月20日(星期六)。 地點: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演藝廳 (臺南市中西區中華西路二段34號) 過磅時間:105年2月20日(星期六)上午11時至12時 (選手過磅時須繳驗身分證正本)。 開幕典禮:下午1:30舉行,敬請全體參賽選手準時參加開幕典禮。 比賽時間:下午2時開始。 閉幕典禮:比賽結束後隨即舉行。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健美協會。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協辦單位:臺南市體育處、臺南市體育總會、力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 臺南市體育總會健美委員會。

獎勵規則

1.各級前三名分別頒發獎牌乙座,各級前六名分別頒發獎狀乙紙。 2.團體前三名分別頒發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3.每級錄取前六名,分別給予七、五、四、三、二、一分,以各隊所得積分多寡決定團體名次,遇兩隊積分相同時,以得第一名積分多者為優勝,餘依此類推。

罰則規則

1.參賽選手請依體重確實填寫勿跳級參賽,如跳二級以上(含)者取消參賽資格。 2.為維護場地清潔,參賽選手當日禁用膚色劑、嬰兒油等油脂類塗抹劑,帶隊裁判制止。 3.為維持賽事之順暢,避免中斷之情事發生,選手比賽用音樂請於報名日期截止前繳交音樂 (magic6312@gmail.com 信箱 檔名一律使用參賽選手姓名),比賽現場不再收取選手比賽用音樂,參賽選手若未繳交比賽用音樂,於比賽時亦不播放公版音樂。

圖/GFMG

其他規則與注意事項

1.裁判:聘請檢定合格之裁判員擔任﹝含實習裁判若干名﹞。 2.競賽規則:採用最新國際健美比賽規則。 3.拒絕上台受獎或受獎後折損獎盃或獎狀者,停止一年之全國健美錦標賽比賽權。 4.在比賽期間若有違反規程情事者,如冒名頂替者,一經查出取消比賽資格。 5.在比賽期間選手如違背運動精神之不正常行為或不服從裁判者,經審判委員糾正後仍不改善者,將送本會 紀律委員議定懲戒。 6.如規程上有明文規定,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如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亦不得提出申訴。 7.選手或職員不得於比賽現場或賽後直接質詢裁判及主辦單位,應於比賽後三十分鐘內向設在比賽場中之審判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並繳納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審判委員會認為申訴無理由時,得沒收其保證金,情節 嚴重者以禁賽論處。 8.選手必須穿著乾淨無不雅之健美褲,禁止穿短褲或內褲。 9.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全國性民間體育活動團體經費補助辦法」第八條規定,主辦單位將於賽會期間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額度為每一個人身體傷亡保險金額新台幣3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傷亡保險金額新台幣1,000萬元及每一意外事故財損保險金額新台幣120萬元整主辦單位投保一千萬公共意外責任險,參賽單位須自行辦理保險事宜。 10.報名參加本項比賽選手,視同接受參考「國際健美總會 IFBB」通則第 3 條第三款規定訂定:賽會主辦單 位對於比賽所產生的意外事故或變化,一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選手如認為比賽期間恐有高意外風險,主辦單位建議選手應自行投保(或由參賽隊伍投保)個人意外或傷殘醫療保險。 11.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12.規程報奉 教育部體育署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圖/GFMG

GFMG編輯室/中華民國健美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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