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健美新聞/2017全國總統盃健美賽 3/18高雄戰雲密布

為響應全民體育活動,提昇健美運動人口成長、積極培訓優秀選手競賽實力於各項亞洲、國際性運動競賽獲取最佳成績,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偕同中華民國健美協會、高雄市體育會,舉辦2017全國總統盃健美賽。

比賽資訊

時間:106年03月18日(星期六)13:00,開始比賽。 地點:高雄市左營區曾子路281號(左營國中)。

裁判會議:10:00-10:30。 過磅時間:10:40-11:40(過磅時須攜帶身分證正本以便裁判員查驗)。超過過磅時間選手未報到者取消比賽資格。

開幕:13:00

競賽規則:採用 IFBB 最新國際健美比賽規則。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健美協會、高雄市體育會。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協辦單位:健身工廠。 承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健美委員會。

合辦單位:高雄市體育處。

圖/GFMG

參賽分組 (資料:Ctbbf中華民國健美協會 https://goo.gl/MyDumX​ 更新3/6 12:00)

男子組個人

青少年

鄭凱繽、侯亭安、陳詩杰、黃柏豪、林秉亨、何京錚、黃弘昇、余明倫、 塗健宏、陳冠穎、黃允浩、黃文新、徐宗擎、江育德、黃彥文、劉俊廷、 王紹宇、余銘哲、謝佳峻、曾偉誌、官靖庭。

社會組

林廷翰、林義芳、蘇怡綸、方 愷、李兼伯、陳定緯、陳柏翔、顧家郡、 廖家宏、劉守哲、林 緯、吳宗興、蔡宗辰、陳品升、劉家祥、蔡志輝、 曹荏竣、賴冠伸、官振中、李昭龍、劉昱頡、魏曾子健、楊 真、 蔡承佑、陳政霖、李俊仁、陳晉家。

壯年組

李榮瑞、林清池、黃國賢、郭文廷、林德南、嚴建鵬、陳元正、吳萬壽、高正學、蘇春明、李寶康。

女子形體個人

周念穎、梨佳洵、謝宛芸、徐湘菱、黃盈蓁。

團體組

-中力健身 領隊:林中義 教練:劉宗翰 聯絡:劉宗翰 選手:黃嘉元、何宇庭、劉冠宜、江 昂、陳世民、李霆軒、賴泰宏。

-三百壯士 領隊:林敬傑 教練:李天尹 聯絡:林敬傑 選手:陳昱岑(青)、傅罕翔、林敬傑、曾文忠、李天尹、陳俊成、孫文進(壯)。

-高雄市健美代表隊(A隊) 領隊:顏嘉成 教練:洪意明 聯絡:洪意明 選手:潘祐德、周應全、段又維、蘇昱魁、陳宏隆(壯)、蔡文中(壯)、陳晨月(女)、羅毓婷(女)。

-高雄市健美代表隊(B隊) 領隊:顏嘉成 教練:洪意明 聯絡:洪意明 選手:鄭智欽(青)、洪敬淳、王奕凱、王恩昌、林尚宣、謝函辰、陳宗源、薛元治(壯)。

-健身工廠A隊 領隊:陳尚文 教練:何威松 選手:陳品之(青) 、施述豪(青) 、李佾明(女) 、李彥達、田忍男、王遷聖、許崇煌、鞏昱昭。

-健身工廠B隊 領隊:陳尚文 教練:何威松 選手:李弘丞(青) 、蕭明宇(青) 、林億杰(女)、劉至閔、林銘輝、吳為淳、王瑞鉉、魏大衛。

-健身工廠C隊 領隊:陳尚文 教練:何威松 選手:嚴凱群(青)、陸俊巖(青) 、劉傑化(青) 、陳品均(女) 、楊富傑、洪愷臨。

-台中市肌戰俱樂部 領隊:梁詠喻 教練:秦續基 聯絡:王國豪 選手:梁詠喻、王國豪、廖翊峰、翁瑋聰、管永光(青) 、何慶偉(青)。

-桃園市 領隊:洪福祥 教練:洪福信 聯絡:洪志誠 選手:陳耀成、劉成龍、陳耀煜、黃志鵬、吳豐裕。

-大中華區Mutant惡魔、魔獸隊(A隊) 領隊:林宸田 教練:吳金龍 聯絡:吳金龍 選手:侯家亨、余沅錡、吳金龍、林添進、劉冠忠、黃晨睿、萬思惟(女) 、涂晏瑜(壯)。

-大中華區Mutant惡魔、魔獸隊(B隊) 領隊:林宸田 教練:侯偉豪 聯絡:吳金龍 選手:侯偉豪、楊裕雄、高誌謙、何政諺、葉慕涵、陳孔文、林建廷(青)。

如有錯字請速與協會聯絡tel:02-27239177

亞洲盃、世界盃選手資格:本次比賽各量級前三名男女健美選手皆取得被徵召資格。徵召參賽名單由本會組成選訓小組另行公佈之。

運動禁藥檢測:所有參賽選手皆需接受運動禁藥檢測。

注意事項

1.參賽選手請依體重確實填寫勿跳級參賽,如跳二級以上(含)者取消參賽資格。 2.為維護場地清潔,參賽選手當日禁用膚色劑、嬰兒油等油脂類塗抹劑,帶隊裁判制止無效後,報請裁判長取消禁賽資格。 3.為維持賽事之順暢,避免中斷之情事發生,選手比賽用音樂請於報名日期截止前e-mail至ctbbf2010@gmail.com(檔名一律使用參賽選手姓名),比賽現場不再收取選手比賽用音樂。

圖/GFMG

獎勵規則

1.各級前三名分別頒發獎牌乙面,各級前六名分別頒發獎狀乙張。

2.社會男子組團體前三名分別頒發獎盃乙座、獎狀乙張。

3.各級錄取前六名,分別給予 7、5、4、3、2、1 分,以各隊所得積分多寡決定團體名次,遇兩隊積分相同時,以得第一名積分多者為優勝,依此類推。

罰則規則

1.拒絕上台受獎或受獎後折損獎狀、獎牌者,停止一年全國健美錦標賽參賽權。

2.在比賽期間若有違反本規程情事者,如冒名頂替或越級比賽者,一經查出取消比賽資格。

3.在比賽期間如違背運動精神之不正當行為或不服裁判者,除審判委員會有相當之懲罰外,情節重大者得停止比賽年限,授權本會紀律委員議定之。

4.已當選為國手者,若於賽會期間(含培訓期)經查有使用禁藥者,除依國際或亞洲總會規定,須自行繳納罰款外,亦將遭到禁賽1至3年以上處分。所有參加國際比賽之選手均須具切結書自行負責。

其他規則與注意事項請見簡章

圖/GFMG

延伸閱讀

標記:

4,353 次查看
新聞列表
新聞分類
bottom of page